关于印发2025-2026全国青少年排球联赛暨中学生排球区域联赛总决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排球字〔2026〕7号

 

  各参赛单位:

  2025-2026全国青少年排球联赛暨中学生排球区域联赛总决赛将于2026年2月22日-3月2日分别在商洛、漳州举行。现印发《2025-2026全国青少年排球联赛暨中学生排球区域联赛总决赛竞赛规程》,请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参赛。

 

  附件:2025-2026全国青少年排球联赛暨中学生排球区域联赛总决赛竞赛规程

 

 

  体育总局排球中心

  2026年1月21日

 

  附件

  2025-2026全国青少年排球联赛暨中学生排球区域联赛总决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排球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中小学排球分会

                   陕西省排球协会

                   商洛市体育局

                   福建省漳州体育训练基地

                   漳州市体育局

                   江苏博晟风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二、比赛时间

  时间:2026年2月24日-3月1日(2月22日报到,3月2日离会)

  三、比赛地点

  男排:商洛市体育馆、商洛市体育运动中心综合训练馆

  女排:福建省漳州体育训练基地

  四、比赛分组

  比赛分设男子组、女子组。

  五、参赛资格

  (一)运动员年龄为200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各区域第二阶段区域决赛男、女前三名运动队。

  (三)如区域决赛前三名队伍无法参赛,则由相应数量外卡队伍(须参加过2025-2026全国青少年排球联赛暨中学生排球区域联赛第一阶段或第二阶段赛事)进行递补参赛,外卡队伍确定程序为:

  1. 队伍申请,申请报告(须盖公章)于2026年1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youth.mass@volleyballchina.com。

  2. 中国排球协会和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根据申请队伍所在地区排球项目开展状况、竞技水平等确定参赛队伍。

  (四)运动员须为本省(区、市)在籍、在校、在读学生。各区域前三名代表队有权在本区域范围内选调其他未获得总决赛参赛资格队伍的运动员参赛,人数不得超过3人。

  六、报名、资格审查和报到

  (一)报名

  参赛单位于2026年2月2日前,将B1-报名表加盖参赛学校公章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以下邮箱:

  1. 男排:liu.chang@allwinfun.com

  2. 女排:lindequan2025@163.com

  (二)资格审查

  各参赛队报到时,须现场交验以下材料:

  1. B1-报名表原件;

  2. 运动员二代身份证及作为本省(区、市)在籍、在校、在读学生证明材料;

  3. B2-参赛确认名单表(每队可确认领队1名、主教练1名、助理教练2名、医生1名,并确认参赛运动员9-14名,确认12名运动员以下时可以包含0-2名自由防守队员、确认13-14名运动员时必须包含2名自由防守队员);

  4. 参赛人员意外伤害和突发疾病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须包括:保险人姓名、保险内容、有效期、保险公司);

  5. 运动员医院体检证明(须为当地县区级以上医院一年内的体检证明。须包括:体检人姓名、体检结论、医院公章和日期);

  6. 所有参赛人员分别签署的《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领队签署的《赛风赛纪与反兴奋剂责任书》;

  7. 至少2套不同颜色的队长比赛服。

  (三)报到

  具体事宜详见赛区补充通知。

  七、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执行中国排球协会译定的《排球竞赛规则2025-2028》。

  (二)赛制

  1. 比赛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24支队伍分为8个组,每组3支运动队。ABCD组为上半区,EFGH组为下半区。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排位赛。每组前2名进行1-16名交叉排位赛,每组第3名进行17-24名交叉排位赛。

  2. 抽签分组办法:

  各区域第二阶段区域决赛的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分别进行抽签。分别进入A、B、C、D、E、F、G、H八个小组(同一区域的运动队不分在同一小组,外卡参赛运动队实行区域回避)。

  (三)积分与决定名次

  1. 采取五局三胜制。比分为3∶0或3∶1时,胜方积3分,负方积0分;比分为3∶2时,胜方积2 分,负方积1分;队伍弃权则对方积3分,弃权队伍积0分。

  2. 胜场多者排名在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胜场相等时,比赛积分多者排名在前。

  (1)胜负局数比值(C值):当两队或两队以上比赛积分仍相等时,全部比赛胜局数与负局数比值大者排名在前;

  (2)总得失分比值(Z值):当两队或两队以上胜负局数比值(C值)仍相等时,全部比赛得失分值比值大者排名在前;

  (3)当两队总得失分比值仍相等时,两队之间比赛胜者排名在前;

  (4)当三队或三队以上总得失分比值(Z值)仍相等时,则仅在该几队之间的比赛采用前述第1条和第2条的标准确定排名。

  八、比赛服装、用球

  (一)服装及装备:各参赛队须符合规则规定统一着装,运动员携两套不同颜色比赛服参赛;教练员着统一服装参赛。

  (二)比赛用球:摩腾V5M5000

  九、奖励办法

  (一)获得前三名的运动队颁发奖杯、奖牌。

  (二)所有运动队颁发成绩证书。

  (三)评选最佳阵容、最有价值球员、最佳拼搏奖,并颁发奖杯。

  (四)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颁发荣誉证书。

  十、技术官员

  管委会成员和裁判员由中国排球协会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地排球项目主管部门派出。

  十一、纪律监督

  (一)领队是本队赛风赛纪第一责任人。

  (二)对运动员参赛资格有异议的单位,须在技术会议前向管委会提交申诉报告并提供相应的材料,赛中不接受运动员参赛资格的申诉,待全部比赛结束后进行审核及处理。

  十二、处罚

  比赛期间如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将按中国排球协会竞赛纪律规定执行。

  十三、经费

  (一)体育总局排球中心补贴部分办赛经费,直接下拨到相关办赛单位。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自筹。

  (二)参赛运动队正编人员收取食宿费每人每天180元(教练团队名额与运动员名额不可混用),由承办单位收缴并开具发票。

  (三)超编人员收取食宿费每人每天不高于360元,由承办单位收缴并开具发票,具体标准详见补充通知。

  (四)参赛运动队交通费、保险费、比赛期间医疗费等自理。

  十四、联系人

  (一)体育总局排球中心  

  联系人:王旭阳

  电 话:010-87183096

  (二)江苏博晟风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 昌

  电 话:13852296794

  (三)福建省漳州体育训练基地

  联系人:王文德

  电 话:13615099333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体育总局排球中心和中国排球协会。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创建时间:2026-01-21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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