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小排球锦标赛暨青少年夏令营竞赛总规程》的通知
排球字〔2026〕88号
各有关单位:
为普及推广小排球运动、筑牢项目发展根基,深化体教融合,体育总局排球中心将于2026年7月至8月举办全国小排球锦标赛暨青少年夏令营。现印发《2026年全国小排球锦标赛暨青少年夏令营竞赛总规程》,请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参赛。
体育总局排球中心
2026年5月25日
2026年全国小排球锦标赛暨青少年夏令营竞赛总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中小学排球分会
相关省(区、市)承办单位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分期赛
1. 2026年全国小排球锦标赛暨青少年夏令营(第一期)
时间:7月6日-12日
地点:湖北省咸宁市
2. 2026年全国小排球锦标赛暨青少年夏令营(第二期)
时间:7月13日-19日
地点:浙江省湖州市
3. 2026年全国小排球锦标赛暨青少年夏令营(第三期)
时间:7月18日-24日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4. 2026年全国小排球锦标赛暨青少年夏令营(第四期)
时间:7月20日-26日
地点:辽宁省盘锦市
5. 2026年全国小排球锦标赛暨青少年夏令营(第五期)
时间:7月27日-8月2日
地点:陕西省咸阳市
6. 2026年全国小排球锦标赛暨青少年夏令营(第六期)
时间:7月30日-8月5日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二)总决赛
2026年全国小排球锦标赛暨青少年夏令营(总决赛)
时间:8月13日-20日
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三、参加对象
全国符合年龄要求的青少年排球爱好者。
四、竞赛组别及年龄
设甲组、乙组、丙组、丁组,男女共8个组别。
(一)甲组:出生日期2013年9月1日(含)以后;
(二)乙组:出生日期2014年9月1日(含)以后;
(三)丙组:出生日期2015年9月1日(含)以后;
(四)丁组:出生日期2016年9月1日(含)以后。
以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护照等证件出生日期为准,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组别比赛。
五、参赛资格
(一)分期赛不设参赛区域限制,各参赛单位自行选择赛区参赛,可参加多期比赛。
(二)分期赛各组别第一名的队伍获得参加本组别总决赛的资格。若一支队伍获得多区比赛的第一名,则以该队取得的首个第一名为准。若该区第一名已具备晋级决赛资格,则由本赛区第二名递补,以此类推。
(三)若分期赛第一名的队伍不能参加总决赛则按该分站赛成绩依次递补。
(四)我中心将根据分期赛各队伍成绩及综合表现,每组别推荐2支队伍直接参加总决赛。
(五)晋级总决赛队伍不得变更分期赛参赛队伍名称,总决赛参赛名单如有调整,调整参赛运动员不得超过3名。
六、活动内容
(一)小排球竞赛;
(二)参观研学交流;
(三)教练员培训;
(四)“世界冠军大讲堂”活动;
(五)教练员论坛。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小排球竞赛规则》。
(二)赛制:根据参赛队伍报名情况,采取分组循环赛和淘汰赛等赛制。
1. 不足8支球队,采用单循环编排;不足16支球队,采用分两组单循环进行;多于16支球队,采用分四组单循环进行;队伍数量超过32支球队,采用分八组单循环进行。
2. 交叉赛采用A1对B4的形式;四组交叉采用A1对D2的形式;八名以后的队伍按照交叉的原则进行比赛;
3. 不足4支球队,取消该组别设置。
(三)成绩排名以及计分办法:
1. 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采用15分制,每局净胜对手2分及以上者获胜。
2. 按照以下标准和顺序决定队伍排名:
(1)胜场:队伍胜场多者,排名在前;
(2)积分:如胜场相等,则积分高者在先。计分办法为:比赛结果为2:0,胜队积3分,负队积0分;比赛结果为2:1时,胜队积2分,负队积1分;
(3)胜负局数比值(C值):当两支或两支以上的队积分相等时,全部比赛C值大者排名在前;
(4)总得失分比值(Z值):当两支或两支以上的队胜负局数比值(C值)仍相等时,全部比赛得分值与失分值比值大者排名在前;
(5)当两队总得失分比值(Z值)仍相等时,两队之间最近一场比赛胜者排名在前。当三支或三支以上的队总得失分比值(Z值)仍相等时,则仅在该几队之间的比赛采用前述标准确定排名。
八、报名、资格审查和报到
(一)报名
6月5日-25日期间登录中国排球信息平台(http://vis.volleyballchina.com/)进行网上报名,具体要求参照平台说明。
(二)资格审查
1. 赛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确认各队参赛名单。
2. 每队可报运动员7-12人,领队1人,教练员1-3人,队医1人。
3. 运动员报到时需交验证明出生年龄的相关证件。
4. 运动员需提供医院出具的体检健康证明或由参赛单位统一出具加盖公章的健康证明。
5. 参赛教练员、运动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并签署《自愿参赛和赛风赛纪责任书》,赛区管理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将收取承诺书及审核保险证明原件。
(三)报到
具体事宜详见各赛区补充通知。
九、比赛服装、用球
(一)比赛服装
1. 运动员服装:各队运动员必须备有两套(深色及浅色)以上的统一样式比赛服;比赛服的号码和队长标志应明显,并符合规则规定的位置和尺寸,比赛服号码为1—20号。
2. 教练员医生服装:主教练、教练员及队医比赛时必须穿着统一服装参加比赛活动。
(二)比赛用球:金宝路JBL-600型号。
十、比赛场地、标准
比赛场地为长16米、宽8米的长方形,男子、女子球网高度均为2.0米(详见《小排球竞赛规则》)。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组别获得前三名的队伍获得奖杯、奖牌、证书。
(二)各组别所有名次的队伍均获得证书。
(三)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裁判员)、优秀教练员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总决赛结束后,评选小排球希望之星运动员,利用寒假或其他时间举办训练营集中培养。
十二、技术官员
(一)管委会成员、国家级裁判员由体育总局排球中心选派。
(二)不足部分裁判员、辅助裁判员及竞赛工作人员由各承办地排球主管单位选派。
十三、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
(一)赛中及赛后对运动员参赛资格有异议的单位,须向组委会提交申诉报告并提供相应的材料,组委会只受理申诉,待比赛结束后进行审核及处理。
(二)比赛期间,每场比赛都将由当值仲裁核对每名参赛运动员的身份证或相应证件进行核验。
十四、处罚
比赛期间如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将按中国排球协会竞赛纪律规定执行。
十五、活动经费
(一)各队缴纳食宿费每人每天300元。由承办单位或协办单位收取。
(二)各队承担比赛交通、医疗、保险等费用。
(三)体育总局排球中心承担部分办赛费用。
十六、联系人及电话
(一)第一期:华体武汉体育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 力 电 话:13377856957
(二)第二期:长兴百叶龙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 静 电 话:13511262681
(三)第三期:广州市排球协会
联系人:廖文静 电 话:13570508228
(四)第四期:盘锦国华体育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少奎 电 话:15304274080
(五)第五期:江苏博晟风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 昌 电 话:13852296794
(六)第六期:四川莱昂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 有 电 话:15928828669
(七)总决赛:湖南迈越体育产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思浪 电 话:18774964547
(八)中国排球信息管理平台技术支持
联系人:张 京 电 话:13273634800
十七、本规程解释权属体育总局排球中心。
十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